一、学校简介
江苏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普通高等学校, 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素有“天下第一江山”之美誉,地处中国第一大经济圈—长三角都市圈,是宁镇扬一体化核心城市,是国家知名的生态文明城市和生态宜居创新型城市,拥有发达的铁路、公路和水路交通,是沿江南北联动的重要交通枢纽城市,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经济发展潜力。
学校现有镇江长山、梦溪 2 个校区和张家港校区以及上海办事处(占地 3979 亩);有教职工 2200 余人; 在校普通本科生 18250 余人,研究生4060 余人,留学生 730 余人,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在校学生 7560余人。 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3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4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20 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 10 个,本科专业 66 个。目前,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 3 个学科进入 ESI 学科全球排名前 1%。拥有 15 个国家级、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1 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11 个国家级、省部级公共服务平台, 2 个国家级、省部级技术转移中心, 1 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 10 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2 个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含建设基地 1 个)。
二、能源与动力学院简介
能源与动力学院的前身是我校的动力工程系,是学校创办最早的三个系之一,是学校“建设国内一流造船大学”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80多年的建设,学院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学科专业行业特色鲜明,教育国际化取得新的突破。在船舶轮机、动力装置、舱内环境控制、振动噪声控制、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等方面形成科研特色,在船舶海工、能源动力行业中有着日益重要的影响。学院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科专业实力日益增强。
学院已形成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拥有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轮机工程”、“水声工程”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和“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拥有“能源动力”、“教育部国际合作办学项目:能源动力硕士双学位中-俄联合培养”、“土木水利”工程硕士领域(船舶与海洋工程、暖通空调学科方向)。“轮机工程”为国防特色学科专业、江苏省重点学科、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优势学科重点建设方向。
学院拥有“能源与动力工程”、“轮机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4个全日制本科专业。“轮机工程”为国防特色学科专业,2020年被国际海事科技协会(IMarEST)专业认证受理,即将通过工程教育国际实质等效专业认证。“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为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试点专业,2020年被国际海事科技协会(IMarEST)专业认证受理,即将通过工程教育国际实质等效专业认证。“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为江苏省重点专业,在2019年通过工程教育国家专业认证。“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拥有由省级人才带领、博士率100%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培养的毕业生深受企事业单位欢迎。
学院下设轮机工程系、动力工程系、新能源系、人工环境系4个教学系,1个工程实训中心和6个科研研究所,设有学院党政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等管理机构,现有教职工85人,教授11人,副教授29人,专任教师博士学位占比81%,具有工程实践经历占比70%,具有海外学习经历接近50%;拥有国家级人才1人,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行业高层次人才等省级人才10余人,江苏省产业教授3人,形成了一支结构优良的师资队伍和各具特色的学术梯队。依托行业优势,形成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应用相结合的科研体系,近5年承担了包括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基金、国防科研、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在内的科研项目100余项,获各类科技进步奖20余项。
学院拥有船舶与海洋工程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轮机工程方向,轮机工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能源与动力工程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中心下设热工基础实验室、动力装置实验室、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实验室、振动噪声实验室及轮机工程实验室、新能源实验室等6个实验室,现有仪器设备2000余台套,固定资产总值约4000万元。校企共建江苏省船舶测控工程技术中心、江苏省传动装置减振降噪工程技术中心等4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2个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学院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专业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约1300人,研究生、博士生约300人,本硕博留学生约100人。近5年承担省级教改课题15项,获国家级多媒体课件奖2项、省教学成果奖1项,出版学术专著与教材15部,获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优秀毕业设计4项。
学院高度重视教育国际化,形成了本硕博留学生培养体系,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活动日益增强,学术氛围日益浓厚。与俄罗斯莫尔多瓦国立大学开展能源动力硕士双学位交换生培养,2019年获批教育部中-俄国际合作办学项目,“联合培养项目-能源动力专业”2020年成功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委“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名单,每年资助我校20名教师和研究生赴俄罗斯摩尔多瓦大学联合培养。
学院充分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产教融合,引导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共建了国家级校企联合产学研基地、学生实习基地等25个,设立了多个企业奖学金。近5年学生获得“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船舶能源与动力创新大赛”、“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等国家级学科竞赛奖项150余项。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工程素养和创新能力,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全校前2位,平均98%以上。
三、人才需求专业
一级学科 | 学科方向 | 拟引进博士数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流体机械、动力机械性能及排放 | 15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
工程热物理与热能工程 | ||
轮机工程、水声工程 | 轮机系统及设备性能分析与优化 | |
船舶动力系统自动化与智能化 | ||
动力装置减振降噪抗冲击与水下噪声 | ||
船舶轮机综合节能与污染物控制 | ||
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 | 暖通空调与人工环境 |
四、引进待遇
学校为加盟我校各类优秀人才提供优厚的引进待遇,具体如下:
1.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以上人才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1)购房补贴、安家费标准
补充说明:首聘期内(进校前三年,下同)获批更高等级人才项目的领军人才和获批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并达到领军人才级别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可兑现购房补贴、安家费差额。
(2)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2.补充师资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1)购房补贴标准
补充说明: 首聘期内获批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达到领军人才级别的海内外博士,可兑现购房补贴差额。
(2)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3.其他引进待遇
(1)人才津贴:海外学科(学术)带头人提供人才津贴 10 万元/年,国内学科(学术)带头人提供人才津贴 3 万元/年;均保留三年。
(2)业绩津贴:学科(学术)带头人按正高四档发放业绩津贴,海归博士(后)按副高一档发放业绩津贴,国内博士后、博士副高按副高二档发放业绩津贴,国内博士按副高三档发放业绩津贴;均保留三年。
(3)职称政策:特别优秀的海内外博士可申请快速认定教授、副教授。
(4) 过渡房安排:优先安排入住教师公寓 1 年(缴纳一定的房租),若校内没有房源时可提供租房补贴(学科、学术带头人 1500 元/月,补充师资 1000 元/月,资助 1 年);领军人才过渡房安排可面议。
五、应聘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获奖证书等材料同时发送至联系人。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部门+应聘专业+毕业院校+博士/博士后+现聘职称。
联系人及电话: 0511-84411906(孙老师,夏老师)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 邮编:21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