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温华兵
成员:杨兴林,陈代芬,杜军,张海洋,万超,司鸿翔,毛薇(秘书)
21届学业导师及辅导员(王敏俊、夏兆旺、张强、姜姗姗、于子冬)
二、学院推免名额分配原则
学院共10个免试名额推荐指标,不分学术和专业学位,同时可选出5名替补名额,分配原则如下:
1.直接分配名额9人: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3人(总人数94),轮机工程专业3人(总人数96),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2人(总人数77),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1人(总人数39)。
2.专业间竞争推荐名额1人:从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总分第4名,轮机工程专业总分第4名,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总分第3名中,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总分第2名中,对比选出第1名作为推荐人员。
3.学院5名替补人员:将从未入选10名推荐人员的其他参评人员中产生,按总成绩排名前5确定。
三、推免生遴选具体方案:
1.要求:明确综合成绩和排名计算规则,如学分绩点、各种奖励、加分规则等权重和计算方法,如有推免专门测试,须明确测试内容和计算方法。
2.遴选方案及规则:在满足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基本条件的情况下,以专业综合排名为主要推荐排序依据,其中专业综合排名按照综合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前三年课程成绩(A)、综合素质得分(B)两部分组成。前三年课程成绩A分=平均学分绩点*20(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比例的80%;综合素质评分见附件综合素质评分表(满分20分),占综合成绩比例的20%。
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A分×80%+B分
能源与动力学院
2020年9月24日
表1 能动学院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分项
A类综合素质评分(单类最高分不高于10分) | 科研论文(仅限与学业相关的核心及以上,第一作者论文) | 论文类型 | EI(JA) | 权威 期刊 | 重要 期刊 | 核心 期刊 |
| |
| 0.6 | 0.5 | 0.4 | 0.3 | ||||
| SCI | ESI四、三区 | ESI二区 | ESI一区 |
| |||
| 0.6 | 0.7 | 0.9 | 1.2 | ||||
发明专利(PCT专利按3倍计算,仅限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 | 公开 | 授权 | 公开指网络公开,授权指授权公告 | |||||
0.3 | 0.6 | |||||||
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仅限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 | 0.1 | 0.2 | ||||||
科技类竞赛 (仅限教务处认定的A类及以上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挑战杯”、“互联网+”竞赛乘以系数1.5) | 等级 | 特等 | 一 | 二 | 三 |
| ||
全国赛 | 0.6 | 0.5 | 0.4 | 0.3 | ||||
本科生创新计划(以立项为准) | 省级重点 | 省级一般 | 校级 | 院级 | 创新计划需由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实际参与了项目进行。 | |||
0.2 | 0.15 | 0.1 | 0.05 | |||||
B类综合素质评分(单类最高分不高于10分) | 社会实践 |
| 总负责人 | 分管负责人 |
| |||
国家级 | 0.3 | 0.15 | ||||||
省 级 | 0.2 | 0.1 | ||||||
校 级 | 0.1 | 0.05 | ||||||
院 级 | 0.05 | 0.02 | ||||||
学生干部 | 校级主要 学生干部 | 校级中层 学生干部 | 院级主要学生干部 | 院级中层学生干部 | 班 长 团支书 | 其他学生干部 | ||
0.10 | 0.05 | 0.05 | 0.03 | 0.04 | 0.02 | |||
等级证书 | CET—6 | 计算机三级 | 计算机四级 | |||||
0.2 | 0.2 | 0.4 | ||||||
文艺体育类比赛(学院评审小组根据情况决定各类比赛所乘系数) | 获得不同名次所对应奖励的学分绩点 | |||||||
| 1 | 2 | 3 | 4~6 | 7~8 | |||
国家级 | 0.5 | 0.4 | 0.3 | 0.2 | 0.1 | |||
省 级 | 0.4 | 0.3 | 0.2 | 0.1 | 0.08 | |||
市 级 | 0.2 | 0.1 | 0.08 | 0.06 |
| |||
校 级 | 0.1 | 0.08 | 0.05 |
|
| |||
其他荣誉 |
| 优秀 中共党员 | 优秀 学生干部 | 先进个人 | 志愿服务 | 所有荣誉以正式文件或证书原件为准,校级文明宿舍加分0.02分。 | ||
国家级 | 0.3 | 0.3 | 0.2 | 0.2 | ||||
省 级 | 0.1 | 0.1 | 0.1 | 0.1 | ||||
校 级 | 0.05 | 0.05 | 0.05 | 0.05 |
说 明:
(1)综合素质得分=以上各项得分的总和,上限20分,单类最高分不高于10分;
(2)科研成果、获奖竞赛原则上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其中,学科竞赛由教务处根据《关于公布江苏科技大学学科竞赛认定结果的通知》(教务处【2017】50号)认定,科研论文由学校科技处根据相关文件认定;
(3)综合测评分占推荐总分的比例为20%,其中各单项指标占综合测评体系的比例一般不高于50%;
(4)对于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系学生与直系亲属或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学生本人合作的,仅作为参考,不得计入申请学生的综合测评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 EI(CA)和国防科技报告等同于核心期刊, EI、SCI源刊物等同于被收录,ESI源刊物等同于被收录;科技论文以正式发表或录用为准;
(6)作者排序评分:对专利类、软件著作权等科技成果,以及挑战杯、大学生科技、艺术作品竞赛等集体获奖项目,依据作者排序按照1/n比评分(本人为第n作者);集体体育比赛等无排名顺序的项目均按照第1作者得分计算;
(7)成果计分上限:若软件著作权、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累计得分超过0.6分,按0.6分计算;若发明专利的累计得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
(8)作为正式成员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等同于发表重要期刊2篇(项目验收、鉴定和科技进步奖需要提供具有本人署名、学校及以上主管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9)学生干部的得分:校(院)主要(中层)学生干部指校(院)研究生会主席(部长),由班主任、学业导师在征求班级大多数同学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定、考核后酌情给定得分,若同时兼任多项学生干部,仅取最高分;优秀党员、优秀干部、先进个人荣誉的得分与学生干部得分不叠加;
(10) 其中文艺体育类和社会实践类,校级总分上限以市级一等奖分值为上限,市级总分以省级一等奖分值为上限,省级以国家级一等奖分值为上限,国家级分数累加不设上限。
(11)其它未列举的与本科生培养质量有关的得分项,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加以明确。
五、其他
1.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
3. 评审过程须公开、公平、公正;
4. 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公示后再提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5.本细则解释权归“能源与动力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未尽事宜由评审小组负责解释处理。
江苏科技大学 能源与动力学院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