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乌合作办学项目

中乌合作办学项目简介

一、乌克兰国立造船大学简介

乌克兰国立造船大学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学校始建于1920年,其前身为船舶职业技术学校,后命名为尼古拉耶夫造船学院,1994年升级为大学,更名为乌克兰海洋技术大学。2004年,为肯定学校在国内外所获得的声誉及其为乌克兰教育和科学事业所做出的贡献,该校升级为国立大学,被授名为国立造船大学。

学校师资实力雄厚。学校现有教师近1331名,其中19名为乌克兰国家科学院院士,61名教授,364名副教授,多位英国皇家造船师工程学会和英国轮机工程及科技学会会员。学校的造船学院一直致力于新型船舶与海洋技术的研发,先后建立了生态与节能研究所、潜水器研究所、船舶结构强度与振动实验室等科研机构,为学生提供船舶设计数字化、海洋工程、海事活动信息化以及船舶产业管理等领域的前沿知识。在20176月举行的“中国和乌克兰大学校长论坛”发布的数据中,马卡洛夫国立造船大学位居“最受中国学生青睐的乌克兰高校”榜单第一位。

二、合作办学主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中国教育机构开展国际教育合作的法律规定与乌克兰的教育相关法规,江苏科大和国立造船大学就在轮机工程学科合作开展和实施硕士联合培养项目。

2.项目培养对象由两部分组成:通过江苏科大正式录取的中国籍硕士研究生和通过国立造船大学正式录取的乌克兰籍硕士研究生。

3.项目包含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项目全体学生在江苏科大完成第一学年的全日制学习,第二阶段项 目全体学生在国立造船大学完成第二学年的全日制学习,具体内容按该项目培养方案执行。

4.符合两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项目学生将获得两校颁发的学位证书。

三、合作办学目标

双方大学旨在通过硕士联合培养项目的开展和实施,交流教育资源,完成该专业领域的培养方案,提高教学方法,完善课程内容;双方致力于合作办学学科领域的创新与发展。双方大学旨在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优秀、知悉国际教育环境并通晓国际交流技能的学生。

四、合作模式

1.项目标准期限为2年。第一阶段项目全体学生在江苏科大完成第一学年的全日制学习,江苏科大为学生开具正式成绩单。项目全体学生完成第一阶段学习后赴国立造船大学进行第二阶段即第二学年的学习,国立造船大学为学生开具正式成绩 单。

2.若项目学生在两年之内未能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任务,其未完成部分可申请延长半年学习期限。

3.项目教学语言为英语,英文教材和学习资料将被用作项目基本教学资料。

五、招生要求

进入硕士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方学生需通过中国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且成绩达到江苏科大的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同时需通过国立造船大学的入学考核。

2.项目学生从第一学年进入第二学年,包括从江苏科大转入国立造船大学,须完成项目培养方案第一学年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

3.江苏科大和外方大学于项目第一阶段将录取的项目全体学生同时注册为各自的全日制研究生。

六、证书颁发

1.若项目学生在项目期限内完成了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国立造船大学将根据本校在该学科的国际学生硕士学位授予条件,向项目中方学生授予国立造船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2.因签证或其他非主观原因无法完成国立造船大学学习的项目学生可在江苏科大继续学业,完成江苏科大所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并符合江苏科大毕业和学位条件的项目学生可获得江苏科大颁发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